## 烈焰舞步点燃城市不眠夜
红玫瑰舞团,这名字在城里已经响了三年。每逢周末,他们便在”蓝月亮”舞厅演出,票价从最初的两角钱涨到了现在的五角。人们说,看红玫瑰跳舞,比喝老白干还上劲。
我头一次去看,是受了朋友的怂恿。那夜下着小雨,舞厅门口排着长队,男人们撑着伞,女人们裹着头巾,都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。门口收票的是个独眼龙,收一张票便用铅笔在票根上戳个洞,动作麻利得很。
舞厅里烟雾缭绕。台上四个姑娘穿着红绸衣,腰间系着金丝带,正随着西洋乐队的调子扭动。领舞的名叫小桃红,二十出头,一双眼睛在灯光下亮得吓人。她转圈时,裙摆张开像朵怒放的花,露出裹着丝袜的小腿。台下便有人吹口哨,有人拍桌子,还有人往台上扔铜板。
中场休息时,我溜到后台。小桃红正对着镜子卸妆,从镜子里看见我,头也不回地问:”先生有事?”
“跳得真好。”我说。
她笑了,嘴角有个小酒窝。”跳得好的人多了去了,我们不过是敢跳罢了。”
后来我才知道,红玫瑰舞团的节目之所以受欢迎,是因为她们总在正经舞蹈里掺些不正经的动作。比如跳着跳着突然撩一下裙摆,或是互相抚摸腰肢,引得看客们血脉贲张。警察来过几次,可每次老板塞些钱也就打发了。
上个月,城里来了个新上任的警长,姓马,据说是个留过洋的。他一到任就放出话来,要整顿风化。那天晚上,马警长穿着便服混在观众里,看完了整场表演。
第二天,”蓝月亮”被查封了。老板被抓走的时候还在喊冤:”我们这是艺术!艺术啊!”
小桃红和舞团其他成员倒没被抓,但失了生计。我最后一次见到她,是在城南的旧货市场。她蹲在地上卖舞衣,那件曾经在台上光彩夺目的红绸衣,如今标价三块钱。
“不跳了?”我问。
“跳啊,”她抬头看我,眼睛还是那么亮,”只是换个地方跳罢了。”
据说后来有人在码头的货船上看见过她,给水手们跳舞,一次收一毛钱。也有人说她去了上海,在更大的舞厅里跳。反正这城里再没人见过红玫瑰舞团,那些烈焰般的舞步,终究化作了灰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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